新疆野生动物概况及保护意义
发布时间: 2016-05-05 浏览次数: 1210

新疆地处欧亚大陆中心温带、暖温带地区,占我国总面积的1/6,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。分布的脊椎动物近700种,约占全国种类的11%,其中陆栖脊椎动物644种,约占全国种类的24%,兽类168种,以有蹄类、啮齿类及其食肉动物最为繁盛。啮齿类就约占全国种数的40%。鸟类有428种,其中游禽类31种,涉禽类和走禽类21种,鸡类目和鸠鸽类25种,猛禽类48种,鸣禽类241种,爬行类41种,两栖类7种,土著鱼类53种。新疆无脊椎动物约15000种以上,已有昆虫7000-8000余种,阿波罗绢蝶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濒危野生动物有蒙古野马、藏野驴、藏羚、雪豹、棕熊、白肩雕、藏雪鸡、黑颈鹤、白鹤等。其中仅分布于新疆的特有动物,有四爪陆龟,新疆北鲵、塔里木兔、新疆大头鱼等。

野生动物是指那些在野外环境下生长繁殖的动物,它们在野外能独立生存,具有种群及排他性等特征。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,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, 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,保护野生动物,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,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可持续发展,以及预防和控制疫病传播、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因此,保护野生动物,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,也是衡量一个国家、一个民族、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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